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南昌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下列名称为标准名称,准予使用,特此公告:
序号
批准时间
标准
名称
类别
所在区
地理位置
申报
单位
1
2021-2-18
艾山小区
商住
青山
湖区
东起规划用地,西至创新大道,北起规划用地,南至德兴街
南昌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