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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名普查 弘扬地名文化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7-10-24编辑:南昌市民政局点击数: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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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规范地名管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地名文化。”

                                            ----习近平

“搞好地名普查,加强地名管理。”---- 李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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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简介

意义

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

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目标任务

   (一)调查地名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地名的属性信息包括:地名的标准名称及其别名、简称、曾用名;地名的书写形式,即地名的汉字书写和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形式;地名的读音,包括其原读音,以及其标准名称的汉语普通话读音并用罗马字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表示;地名的语种,指标准名称所属的民族语言种类;地名的类别,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类别;地理位置,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和相对位置;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指地名形成的历史背景,标准名称及别名、简称、曾用名的命名理据(文化内涵)及演变的历史过程;地名的密级,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等信息的保密级别。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内容

   (一)地名信息调查:查清地名的名称、位置和属性信息;标绘和修测工作图;填写地名登记表。形成的主要成果是地名目录、地名成果表和地名成果图。

   (二)地名标准化处理:审定地名;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审音定字。形成的主要成果是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

   (三)地名标志设置:查清已设地名标志的名称、位置和属性信息;填写地名标志登记表;对未设标的重要地理实体设立地名标志。形成的主要成果是地名标志登记表。

(四)地名数据库建设:将地名及地名标志的名称、位置及属性信息录入、导入地名数据库;在电子地图上标注地名,修测、补测地名图形数据;建立属性数据和图形数据的连接关系;完善各级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将地名普查的各项成果按有关要求整理、存储、归档、管理、应用。

时间安排

本次地名普查为期4年,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南昌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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