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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政局地名公告(2020)第20号 2020年11月27日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0-12-24编辑:南昌市民政局点击数:视力保护色: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南昌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下列名称为标准名称,准予使用,特此公告:

序号

批准时间

标准

名称

类别

所在区

地理位置

申报

单位

1

2020-12-18

梅湖艺术馆

商务

青云

谱区

东起清和路,西至万科润园,北起清和路,南至万科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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