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政局道路命名公告(2021)第1号
2021年6月22日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南昌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下列名称为标准名称,准予使用,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