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政局地名公告(2021)第14号
2021年6月1日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南昌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下列名称为标准名称,准予使用,特此公告:
序号
批准时间
标准
名称
类别
所在区
地理位置
申报
单位
1
2021-6-1
秀雅小区
商住
湾里管理局
东起招贤大道,西至竹林花园,北起双马石路,南至竹林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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