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南昌市地名办公室: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统一我省城市地名标牌的制作与设置,就以下问题经请示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复同意。现将这些调整和补充意见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中依照执行。
一、路、街牌指示方向问题
路、街牌蓝色为东西向、绿色为南北向的标准不变。为更明确指示方向,可在离汉语拼音两端适当位置加写表示方向的字和符号,字体为黑体,字与符号的大小与汉语拼音大小一致,并在一条直线上,如图所示:
路、街牌的规格尺寸比例问题
二、国家标准规定,路、街牌最长的为1700㎜、最宽的为500㎜;最短的为1200㎜、最窄的为300㎜。其长宽比例在3.4:1至4:1之间。为了使全省统一,我省制作的路、街牌的长与宽比例统一规定为4:1,长度限制在1700㎜至1200㎜之间。
三、门牌的大小问题
国家标准规定的门牌只有大小两种规格,不便于使用。现结合实际情况,在国家标准150㎜×90㎜与600×400㎜两种规格的门牌之间,再增加两种中等规格的门牌:(1)240㎜×160㎜(牌面式样同国家标准DP-M1)。(2)360㎜×240㎜(牌面式样同国家标准DP-M2)。选用时视门面大小而定。
江西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二00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