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政局地名公告(2023)第9号
2023年7月5日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南昌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了“联发路”等15条道路的命名。南昌市人民政府已按《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报送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备案,备案材料已径送江西省民政厅。南昌市民政局请示联合江西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告,准予使用,现予以公告。
附:联发路等15条道路命名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