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名文化 >> 地名故事 >> 正文

县前街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8-03-19编辑:南昌市民政局点击数:视力保护色:

县前街,《南昌市地名志》(1992年版):“南起民德路,北至圆子庙巷。长130米、宽4.7米。”

但是,1926年的《南昌市全图》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标明“南昌县”街是今天民德路的一段,东起西大街(即今天的子固路),西至凤凰坡。把西大街截成上西大街和下西大街;把凤凰坡截成上凤凰坡和下凤凰坡。

古代的衙门都是坐南朝北,几乎无一例外。南昌县的衙门也一定如此。因此,“县前街”也一定是东西走向。我们现在的“县前街”实际上应该是“县侧街”。

子固路和凤凰坡之间、民德路以北,章江路以南,正是唐代以后南昌县的衙门遗址。古城墙之内,叫南昌城,其实就是南昌县的县城。古话说:“先有南昌县,后有南昌市”。直至192612月,北伐军占领南昌城之后,南昌城才更名为南昌市。

自从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南昌县建立,历史上曾经有几次更名。王莽篡权时改作“宜善”、隋朝至唐朝,改作“豫章”。由于唐代宗名豫,只好又改作“钟陵”。

古代县衙在职人员很少,以清朝时期为例。南昌县县衙设知县、县丞(协助知县处理日常事务)、典史(负责司法监狱)、巡检(负责社会治安、捉拿盗贼罪犯)、驿丞(负责接收官府文件、接待来往官员)、主簿(负责财政、税务、粮食收缴)、教谕(负责教育和县学)、训导(协助教谕处理教育方面的事务)等职。

民国元年,县衙改称县公署、知县改称知事。县公署内设学务、民政、实业、财政、警务、司法6课,辅佐知事管辖全县事务。

民国24年,县政府设31室:第一科掌管公安、保卫、禁烟、社会救济等事项;第二科掌管财政庶务事项;第三科掌管文化、教育及建设等事项;秘书室掌管机要文书、职员进退以及政务会议等事项。

192612月,南昌古城脱离南昌县管辖,成立为南昌市。因此南昌县政府搬出南昌市,先后在万舍、莲塘、谢埠借用当地公产或民房办公。

1949820日,南昌县人民政府迁至莲塘街曾家大屋内,与中共南昌县委合署办公。

 

【纠错】 【打印本稿】